2025年個人所得稅法新增要點:新的稅率表、家庭經營戶及數字財產稅相關規定
於2025年12月10日,國會正式通過了《2025年個人所得稅法》(取代《2007年個人所得稅法》),該法共4章30條。這被認為是近十年來規模最大的稅收政策改革,將對企業、勞工階級和投資者的稅收結構產生深遠影響。以下是對即將實施的新規定的詳細分析。

1. 對累進稅率制度(薪資和工資收入)進行全面改革。
2025年個人所得稅法對累進稅率表進行了重大調整,以減輕勞工的稅負,並確保不同收入階層之間的公平性。具體而言:
- 減少稅級:從 7 級簡化為 5 級。
- 稅率上限:稅率仍為 35%,但僅適用於每月收入超過 1 億越南盾的情況。
新累進個人所得稅表詳細表格(與現行規定比較):

2. 對家庭經營戶和個體經營的新規定。
2025 年個人所得稅法對經營戶進行了詳細分類,並徹底改變了稅收計算方法,尤其註重減輕中小型企業的負擔。
- 提高應稅所得和增值稅免稅的門檻
- 年營業額不超過 5 億越南盾的家庭經營戶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和增值稅。
- 這筆 5 億越南盾的收入可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之前按收入百分比扣除。
- 基於收入規模的稅務計算方法
補充基於收入(收入-支出)的稅收計算方法,將確保公平性。具體:
- 第一組(年營業額5億至30億越南盾):適用15%的所得稅率(類似小型企業的企業所得稅)。此外,家庭經營戶和個人經營有權選擇以營業額百分比或按收入計算稅款。
- 第二組:(年收入超過 30 億至 500 億越南盾):稅金以收入計算,稅率為 17%。
- 第三 組:(年收入超過 500 億越南盾):強制採用所得稅計算方法,稅率為 20%。
對於年收入超過5億越南盾的房地產出租活動(不包括住宿服務),僅適用以收入百分比計算稅額的方法。從事此業務的個人無需申報支出、抵扣收入(如果擁有多處房地產)以及不必進行年度稅務決算。

3. 資本投資、資本轉移與證券的稅收
金融投資法規定義明確,概況各種投資形式:
- 證券轉讓:計算方法不變,每筆交易的轉讓價格為 0.1%。
- 資本轉讓:應稅所得(售價-購置價-成本)適用20%的稅率。如果無法確定購置價/成本,則轉讓價格適用2%的稅率。
- 資本投資(利潤、股利):每筆交易的稅率為 5%。
4. 補充應稅對象項目:數位資產和黃金條。
2025年個人所得稅法首次將特殊資產的稅務義務合法化,以順應市場趨勢:
- 數位資產:數位資產轉讓所得收入以轉讓價格的 0.1% 稅率課稅。
- 金條:每筆交易的轉讓價格將徵收0.1%的稅率。註:政府將根據黃金市場管理規定,具體確定徵稅門檻和實施時間表。
5. 生效日期
- 2025 年個人所得稅法將於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。
- 個別,關於居民個人經營活動所得收入和工資收入的規定將從 2026 納稅年度開始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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